东山县慈善总会
东慈总【2015】09号
关于开展2015年“慈善助学”活动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帮助今年高校入学的特困新生和部分历届在校特困大学生继续升学。经研究,并征得我县爱心企业家许郁军、林萍夫妇同意,在其设立的“林金浩慈善基金”;“许宗帮、朱锦辉教育基金”项目中再度资助百名特困学生就学,善款共35万元。为对基金设立者高度负责,把扶贫助学金发到最需要关怀和最需要帮助的困难户学子手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与条件
1、2013年已受本会帮扶的仍需要继续资助的特困家庭在校生;
2、2014年已受本会帮扶的仍需要继续资助的特困家庭在校生;
3、2015年特困家庭和困难家庭中有2名以上在高等院校就读的学生(不包括全公费类院或专业)。
4、属本县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患有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尿毒症、地中海贫血等疾病(含二级以上重疾);遭受天灾人祸、计划生育后遗症等特困家庭的在校和即将入学的高校学生。 二、资助名额与标准
1、拟定2013年入学已资助的需要进一步帮扶的在校生33名,每人资助2000元;
2、拟定2014年入学已资助的需要进一步帮扶的在校生30名(从2014年受助者67名中筛选最困难的对象),每人资助2500元。
3、拟定2015年入学的高等院校新生中筛选最困难的对象60名,每人资助3000元。
三、工作程序与要求
1、调查摸底与审核。7月31日前,落实调查摸底与审核事项。属于2013年已受帮扶仍需要继续资助的对象,必须由学生本人向县慈善总会、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属于2014年已受帮扶仍需要继续资助的部分对象和2015年入学的高等院校新生中最需要资助的对象,由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镇民政办调查摸底,并由学生本人向县慈善总会提出申请(可登录东山县慈善总会网站 www.dscszh.com,下载《2015年“慈善助学”申请表),经学生本人申请并签名,分别由村(社区)委会,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镇民政办审核并签章,向县慈善总会提出申请。
2、会审与公示。8月中旬,根据申请的对象名额,由县慈善总会会同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镇民政办审核并确定资助对象名单,并按名单分解到相关的镇、村(居)进行公示,县教育局、县慈善总会分别在电子屏幕和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公示期间群众提出异议的应予核实,若属实的,重新调整并确定资助对象。
3、确定资助对象。8月下旬,县慈善总会对确定的资助对象办理资助手续。
4、资助金来源。本次资助善款由“林金浩慈善基金”、“许宗帮、朱锦辉教育基金”提供。
5、资助金发放。慈善总会、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镇民政办、“冠名基金设立者”联合举行助学金发放仪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各有关单位要做好资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切实掌握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户子女困难情况,从困难家庭中筛选最需要帮助的特殊对象。
2、家庭成员中有经商、有车(船)厂、场、投资房产(店面)者不能列为助学对象;其他组织或单位已确定资助的对象原则上不再予以资助,避免重复。
3、需资助的对象应填写《东山县慈善总会2015年“慈善助学”申请表》,填表应如实并提供符合资助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录取通知书、低保证、家庭成员疾病诊治书、残疾人证、经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学籍等复印件各一份)。
4、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审核救助对象资格。
附:
1、2015年“慈善助学”名额分配表
2、东山县慈善总会2015年“慈善助学”申请表
东山县慈善总会
二0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主题词 慈善 助学活动 通知
东山县慈善总会 2015年7月15日印发
东山县慈善总会2015年“慈善助学”申请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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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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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与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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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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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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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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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过其他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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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信社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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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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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基本
情况 |
家庭成员
及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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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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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渔船、汽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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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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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店面、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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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投资购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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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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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重复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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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
本人签名: |
村(居)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镇民政办
初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慈善总会 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应提交身份证、农信社银行账户、学籍复印件、低保证、家庭成员疾病诊治书、残疾人证等相关证明;2015年新生须另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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